2020年1月12日,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这种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“2019新型冠状病毒”(2019-nCoV)。
2020年2月7日,国家卫健委决定将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”暂命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,简称“新冠肺炎”。英文名称为“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”,简称“NCP”。
2020年2月11日,世界卫生组织(WHO)将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,英文名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(COVID-19)。
2020年2月21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》,决定将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英文名称修订为“COVID-19”,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,中文名称保持不变。